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50问(2024版)
第一部分法规标准适用范围
1.问: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》适用于哪些行业领域?
答: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 13 号)适用于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、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。
延伸阅读: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商贸行业范围具体见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(试行)》(应急厅〔2019]17号)。
2.问:特种设备、市政工程、建设工程、电力、化工、畜牧养殖、港口码头、交通运输、国防科研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作业,需要执行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》吗?
答: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》适用范围不包括特种设备、市政工程、建设工程、电力、化工、畜牧养殖、港口码头、交通运输、国防科研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作业。
3.问: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可执行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》(GB30871-2022)要求?
答: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》GB30871-2022)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(带储存)企业,化工及医药企业。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、商贸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不在该标准适用范围内。
第二部分有限空间辨识
4.问:工贸企业的设备设施或场所满足什么条件,就应当辨识为有限空间?
答: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》第三条规定,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,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,人员可以进入作业,易造成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。当工贸企业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,应当辨识为有限空间。
延伸阅读:有限空间的特点包括:
(1)封闭或者部分封闭。有限空间是一个有形的,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空间。有限空间既可以是完全封闭的,如各种检查井、发酵罐等,也可以是部分封闭的,如敞口的污水处理池等
(2)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。有限空间在建造前未按照固定工作场所的相应标准(如《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GB50019、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50034、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》GBZ1等)进行设计,未考虑人员长期作业所需的通风、新风量、采光和照明等要求,因此建成后,有限空间内部的气体环境不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。
(3)人员可以进入。有限空间的进出口通常与常规的人员进出通道不同,大多较为狭小,如直径80cm的井口或直径60cm人孔,或虽不狭小,但也不便于人员进出,如各种敞口的污水处理池。虽然进出口受限或进出不便,但人员可以进入,如果没有开口或开口尺寸过小,人根本进不去,则不属于有限空间。
以上素材来源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侵删